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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
[继续教育学院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16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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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来源:

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

 

网教院[2012]13号


关于对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

 

各办学学院、校外学习中心:

为更好地体现在职从业人员业余学习的特点,强化实用性人才培养,根据我院目前实际情况,对毕业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调整,将现行的毕业论文答辩由抽取答辩改变为授位、优秀和自愿申请答辩。相关规定如下:

一、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学生的范围

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阶段本科层次学生,拟申请学位、论文被评为优秀和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员。

二、答辩申请

凡拟申请学位和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员,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论文平台上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申请,由网络教育学院审核、确认后备案。答辩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。

对于用已发表文章作为毕业论文的学生申请学位,不需参加答辩。

参加答辩学生如果第一次答辩未通过,一年内可申请随下届学生参加第二次答辩。

对未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,各办学学院要严格按照网络教育学院的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论文的评阅工作,严格把关,确保论文质量。

三、论文成绩

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按照答辩成绩记录,不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以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记录。已申请参加答辩的学员,必须按时参加答辩,对无故缺席者,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
四、答辩方式

答辩方式采取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。

1现场答辩:由相关专业的办学学院派教师到校外学习中心进行现场答辩。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服从所在学习中心的安排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(学生证、身份证等)到指定答辩地点在规定时间参加毕业论文答辩。

2网上答辩(互联网的音视频答辩):答辩在校外学习中心进行,校外学习中心负责核实学生的身份。参加答辩的学生通过互联网的音视频进行毕业论文答辩。学习中心应于答辩前布置好答辩场所,并对音视频答辩所要求的硬件和软件进行调试,确保毕业论文答辩的设备和系统正常。

 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毕业论文  设计 答辩  调整  通知

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   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印发

打  字:杨怡              校  对:陈利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印  数:5份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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